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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
2012-05-1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
2012-05-14 -
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招”和“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其中: (1)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 (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 (3)对于享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2、江苏省录取方案: (1)专业确定原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结果。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规定为AB。 3、获得我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以及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4、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以及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5、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办法:获得
2012-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