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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取到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第二年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录取到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第二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体格检查要求的有关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
2012-05-16 -
安徽师范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地址将作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2、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九、联系我们 1、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53-5910126 或 0553-3869255 2、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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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我校根据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学费:4600元/人/年,其中艺术类6800元/人/年、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6440元/年;住宿费:1500元/人/年。我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学费预缴,学年末按实际选修课程结算,具体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配套资助体系,设有各类奖、助学金70余项,资助面广,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激励、帮助和保障。 五、招生咨询方式 第二十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83587711、83239859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 网址:http://zhaosheng. 微博: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2012-05-28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10-82323688、82323788 传真:010-82326956 E-mail:zhsh@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sh.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招生行为,保证招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05-13 -
河北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目的单科成绩;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艺术设计、动画、录音艺术、工业设计(不含河北省)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在河北省招生的工业设计、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艺术专业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6.英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115分以上,法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110分以上,英语、法语专业均需口试合格。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7.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高职专科)招生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教学。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3、住宿费800元/年;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本、专科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
2012-05-13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等特殊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2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的70%。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生命科学类“创新实验班”在2012级新生中择优选拔,计划选拔90名。选拔办法:①高考成绩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的自主选拔录取的理工类考生,入校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入学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总分的70%);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总分的70%),入学后可申请参加复试选拔,择优录取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农林类专业3025元/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学年,职教师资专业5500元/学年,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
2012-05-14 -
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
2012-05-14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学时学生可以向学校提供所在地区乡、镇以上(包括乡镇一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招生学校审核后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缓交入学费用入学。入学后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保证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原因影响学业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校 本 部: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邮 编: 100070 电 话:(010)83952090 学校网址: http:// 招生网址: http://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注: 1.我校京外各省市录取规则以当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执行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2012-05-14
